《內景唐人街》 美國人的定義

   和《林肯在中陰》一樣,這是一本以特殊形式包裹作者中心思想的小說,它讀起來很輕,但後韻十足,顯現作者的內力深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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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  游朝凱
譯者:  宋瑛堂 
出版: 新經典

  這是一本描寫「平凡亞裔男」在美國社會底下的困境的小說,但不若我先前介紹過,關於美國非裔(《婚姻生活》)與越南裔(《此生,你我皆短暫燦爛》)的小說,《內景唐人街》的作者熟練地運用他對於劇本的經驗與自身的生命歷程,參雜著美式幽默和嘲諷,輕巧地將這沈重的議題托起,如一名侍者將擺盤得宜的甜點放置在客人面前。

  這是一本文字量不多,但讀起來讓人很有畫面感的書籍。更重要的是,他並沒有讓主角停留在困境裡,和大部分以有色族裔為主小說不同,作者沒讓小說主旨停留在「同情」和「被看見」,他更進一步,嘗試著推開劇組後台的大門。

  它有出口。

  《內景唐人街》是一本有出口的小說。

  不管你是不是台灣人,我都很推薦你閱讀這本書。正因為它讀起來很「輕」,你更能完整理解他要訴說的主題;正因為它詼諧嘲諷,你更能沒有負擔的去接納這些思考;也正因為它小說形式如此特殊,像劇本、又不像劇本,像小說、又不像小說……它發揮了文字做為媒介的一種特點,讓讀者的想像力自行去填滿畫面,模糊小說中戲裡和戲外的邊界,同時鞏固又打破那道區分演戲和現實的牆。在小說的形式上,我認為《內景唐人街》非常厲害。

  我推薦你讀它,但不因為它裡頭提及了二二八和台灣歷史,而僅只是因為,我覺得《內景唐人街》是一本好的小說——好的值得那一座美國圖書獎。

把故鄉活成他鄉

  "別看他們是矮小的東方糟老頭,他們身為美國人的歲月其實比你還長久……"(第二幕 內景 金宮餐廳)

  《內景唐人街》本身的題材並不特別,但作者使用的小說形式很特別,對於台灣讀者來說相當少見——劇本——但它又不像真正的劇本。故事一開始,在「內景 金宮餐館」這幾個字之後,緊接其後的不是角色名稱冒號對白,也不是描述鏡頭移動、人物肢體動作如何擺弄的文字,而是「從小,你夢想成為功夫明星。」

  你。第二人稱。直接將讀者和書中角色連結,畫上等號。早在我們提及小說的「代入感」之前,敘述便將角色與讀者直接劃為同一國。強迫讀者進入「亞裔平凡男」的世界,就著威利斯.吳的眼睛,透過功夫的濾光片,看一幕幕唐人街的故事。

  作者將鏡頭與美國社會的刻板印象結合,亞裔平凡男眼中的世界是如此的「好萊塢」:能站上美國社會舞台的,無非是俊男美女,黑與白,擁有豐潤的嘴唇與辣到不行的身材。身為平凡的亞裔男,沒有性別優勢,在書中的片場裡,就只能努力爭取常態性的背景角色,期許自己有一天能成為「功夫明星」。不過,在此我不想多談威利斯在小說前半段的社會處境,這是我們身為亞洲人很熟悉的景象(畢竟,目前的流行文化還是以歐美為主)。我想談角色。

  在《內景唐人街》中,除了小說的形式特別,另一個讓我覺得有趣的地方是角色的安排。在我眼裡,主角父母的台裔身分與背景(228受害人)比較像是點綴,是作者藉由自身的家族歷史為小說增添現實的血肉,真正推動主角成長、前進的,其實是師兄、海倫,與主角的女兒,菲比。

  首先是海倫,和主角堅定的「亞裔平凡男」的形象相反,作者賦予「海倫」四分之一的亞裔血統,模糊化她的族裔身分,她是個美麗且外型能被彈性定義的女子。

  "「有的猜我是巴西裔,有的猜菲律賓、有的猜地中海、歐亞混血,每一種都被猜過。不然就猜我是曬得太黑的白人,眼珠子充滿異國風情。大家都想把我列入他們那一族。」"(第四幕 打拼中的移民)

  威利斯對此感到羨慕,卻沒意識到,他其實也同樣帶著受限的族群目光,去將海倫框進自己的「亞裔」社群,以台語標示「我們」,將她拉入內景唐人街的世界,一起在刻板印象的鏡頭下爭取工作,載浮載沉。海倫的離開並不是意外,而是必然。她是小說中最大的暗示,只是那時的主角尚未明白,直到他成為「功夫爸爸」,一腳踏入菲比的世界,他的醒來、他的醒悟,才為小說第六幕的蛻變完成鋪墊。

  而這整部小說,直到菲比國的出現,讀者才算是完全摸清楚所謂的攝影棚是什麼意思,所謂的內景唐人街,所謂的選角,基本特約、功夫明星、亞裔老漢、亞裔老婦……這些不只是角色的現實,也是角色的內心,是角色看待社會的目光,也是角色自身被社會所看待的目光。

  菲比的世界還未被外界定義,她仍是她自己,她仍是「怪到十全十美的怪咖」,就像是以前的威利斯.吳,就像他還未被狹隘的定義為「亞裔平凡男」之前的樣子。威利斯是美國移民第二代,他說著沒有口音的英文,悉知美國的政治文化,在美國體制學校受教育、成長,他是美國人,卻也渴望成為「真正」的美國人。

  美國是他的故鄉,他卻活成了他鄉。

  "因為這整個概念是,你父母和祖父母和曾祖母來到這裡,祖傳幾代還是一副新移民的模樣,也像根本沒飄洋過海。你們前進到機會遍野的新大陸,實際上卻卡在假想的祖國裡,出不來。"(第二幕,內景 金宮餐廳)

  於是,在小說的末尾,這本書中最特別的角色的出場了。

  師兄。

  我想,師兄不是真人,他是眾亞裔平凡男的理想樣本,也可能是主角的另一種自我投射。因此他是功夫明星、他失蹤、他念法學院,他總是早主角一步,就像是未來的主角自己回頭站在法庭上,和身為證人的威利斯辯論。

  第六幕是本書最精彩的部分:平凡亞裔男的控訴、不被歸類為美國人的告白,那些存於歷史中常被遺忘的歧視條款一一羅列……但我最喜歡的,是這一幕的最後,主角終於成為他小時候夢想的樣子,但不是物理上的,而是精神上的,把自我困境打破,跳出輪迴般的《黑與白》。終於,威利斯.吳不是「功夫爸爸」,只是個「爸爸」,他口中的「師父」,也終於成了他的「父親」。

  "你運氣好的話,說不定菲比能教你幾招。如果她能在不同的世界穿越自如,你沒理由辦不到吧?你觀察父親一會兒。你想伸出手,觸摸他臉龐……"(第七幕)

  小說的最後,作者讓主角走出內景,越過「亞裔平凡男」的身分與自卑,穿過劇組、唐人街,跳脫《黑與白》的框架,觸碰到家庭的本質。

  而這是很美國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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